轴承行业国家标准:YB245—1964滚珠及滚柱轴承用铬钢丝
时间:2010-12-20
轴承行业国家标准:YB 245—1964 滚珠及滚柱轴承用铬钢丝 |
滚珠及滚柱轴承用铬钢丝
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滚珠及滚柱轴承用冷拉铬钢圆钢丝。
一、技 术 条 件
钢丝的具体尺寸由双方协议规定。 2.钢丝直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l规定。 标记举例:由GCr6制成的直径4。5毫米钢丝,其标记为: 钢丝GCr6—4.5—YB 245—64。 3.钢丝的椭圆度不得超过直径公差的一半。 4.直径小于或等于8毫米钢丝成盘交货,大于8毫米的钢丝成盘或成条状交货。成条状者其长度按YB 9—68的规定。 5.钢丝按YB 9—68中规定的GCr6、GCr9和GCrl5钢制造。 6.钢丝须经退火后交货。 7.交货的钢丝其表面允许有氧化色,但不得有裂缝、发纹、折叠、刮伤、结疤、拉裂、氧化皮及锈等。 8.钢丝表面上个别的不密集的拉裂、机械刮伤及凹坑,如其深度不超过表2规定时,允许存在。 注:制造滚柱的钢丝需在合同中注明。 9.每盘钢丝必须由——整根组成。钢丝在盘中不得混乱、打结及显著的螺旋形弯曲。 10.每盘钢丝重量为: 11.钢丝需作拉力试验,抗拉强度在60一?3公斤/毫米’范围。 12.钢丝的淬火硬度不应低于洛氏硬度HRC62。 13.钢丝的断口应为均匀的细颗粒状,不得有白点、夹杂、气泡及过热痕迹。 14.钢丝的显微组织应为细粒状珠光体,依照YB 9—68第五级别图应为2~4级。 15.钢丝一面上的脱碳层深度(铁素体+过渡区)不得超过钢丝直径的1.o%。 16.钢丝的非金属夹杂物及碳化物液析,按YB 9—68第四、八级别图,应符合下列标准。
二、验 收 规 则
18.钢丝成批验收,每批由同一炉号,同一热处理炉次,同一表面状态及同一直径的钢丝盘组成。每批重量由制造厂规定。 19.每批钢丝应逐盘进行外观和尺寸检查。 20.所有钢丝盘均应进行火花检查或看谱镜检查。 21.经外观、尺寸、火花检查合格时,再进行下列试验: (1)从每盘两端各取一段不小于250毫米长的试样做钢丝表面质量的酸浸检查。 (2)从每盘钢丝两端各取一个试样做断口检查。 注:从每盘钢丝的端头,先去掉不小于500毫米长的一段然后取酸浸及断口试样。 22.经过酸浸及断口试验合格后再进行下列试验: (1)从每批中取5%盘,但不少于5盘的钢丝,由其一端取试样作显微组织、脱碳层、非金属夹杂物及碳化物液析等试验。 (2)从每批中取5%盘但不少于2盘的钢丝,由其一端取长50-70毫米试样,做淬火硬度试验。 (3)从每批10%盘的两端,各取一段长不小于250毫米的试样做拉力试验。 23.显微组织、脱碳、拉力及硬度试验的结果,即使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盘报废,并从未经检验的钢丝盘上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。若复验结果仍不合格,则全批报废或逐盘进行检查,合格者交货。 注:非金属夹杂物及碳化物液析试验不合格时,则全批报废,不得进行复验。
三、试验方法
25.为查明和测定钢丝表面缺陷的深度,用肉眼观察钢丝的表面,并以酸浸方法观察钢丝试样。缺陷深度以清除缺陷后,测量清除处与未清除处的尺寸,加以比较确定之。 注:仅在可疑的情况下,可用不大于5倍的放大镜检查钢丝表面。 26.为作表面酸浸检查,需把钢丝试样放在15%的硫酸或50%的盐酸水溶液中。其温度为60~80℃,浸15~20分钟。 27.把钢丝切成深度不大于钢丝直径四分之一的切口,然后折断,用肉眼观察断口。仅在可疑的情况下,可用不大于5倍的放大镜进行观察。 28.拉力试验按YB 39—64进行。 29.为作钢丝硬度试验,预先将试样按下列规范进行淬火。 加热温度为830—840℃。均热时间按每毫米(试样直径)不超过一分半钟计算,并在油中淬火。 淬火后清洗试样上的油迹,除去氧化皮和表面上的脱碳层,然后进行硬度试验。 硬度试验按GB 230—63进行,仅在直径大于5毫米的钢丝上进行硬度试验。 30.显微组织,脱碳层蜡深度,非金属夹杂物及碳化物液析检验方法均按YB 9—68第8条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。
四、包装与标志
32.每盘钢丝,应包一层蜡纸(或防潮纸)再包一层牛皮纸,最后用包装布包好,并用软钢丝捆扎,不少于四处。 33.每个钢丝盘—亡必须拴一标牌,其上注明: (1)制造厂名称; (2)钢号; (3)炉罐号; (4)尺寸; (5)生产日期; (6)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。 34.每批钢丝,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,其上注明: (1)制造厂名称; (2)合同号; (3)炉罐号; (4)钢号; (5)尺寸; (6)重量; (7)生产日期; (8)化学成分; (9)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; (10)技术监督部门印记; NINGBO BEARING COMPANY 商标 BRANDS:三泰 , 飞帆 F&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