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131——93对表面粗糙度代(符)号及其注法作了规定。
(1)表面粗糙度的符号
表面粗糙度的符号及说明见表5-7。
表5-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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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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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 义 及 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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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符号,表示表面可用任何方法获得。当不加注粗糙度参数值或有关说明(例如:表面处理、局部鹅处理状况等)时,仅适用于简化代号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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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符号加一短划,表示表面是用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。例如:车、镜、钻、磨、剪切、抛光、腐蚀、电火花加工、气割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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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符号加一小圆,表示表面是用不去除材料的方法在得。例如z 铸、锻、冲压变形、热轧、冷轧、粉末冶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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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零件仅需要加工(采用去除材料方法或不去除材料方法),
但对表面粗糙的其他规定没有要求时,允许只注表面粗糙度符号。
(2)表面粗糙度代号 表面粗糙度代号是在表面粗糙度符号上,
注上表面特征参数,如图5-25所示。
a1、a2 ——粗糙度高度参数代
号及其数值(单位为微米);
b——加工要求、镀覆、涂覆、
表面处理或其他说明等;
c——取样长度(单位为毫米)
或波纹度(单位为微米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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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5-25 表面粗糙度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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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——加工纹理方向符号;
e——加工余量(单位为毫米);
f——粗糙度间距参数值(单位为毫米)或轮廓支承长度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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