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C/T282—1999汽车发动机曲轴止推片技术条件
时间:2010-12-20
QC/T 282—1999 汽车发动机曲轴止推片技术条件 |
汽车发动机曲轴止推片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动机钢背的双层金属结构的曲轴止推片(以下简称止推片)。 1 技术要求 1.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。 1.2 材料 1.2.1 钢背 采用08、08Al、10或15号优质碳素结构钢。其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按GB 699—1965<(优质碳素结构钢和一般技术条件》的规定。 1.2.2 合金层 1.2.2.1 牌号、主要化学成分及硬度应符合表1规定。 凡符合质量要求的其他牌号(包括加有其他微量元素的)合金按图样规定。 1.2.2.2 金相组织 铜铅合金金相组织应符合QC/T 281((汽车发动机轴瓦铜铅合金金相标准》的规定。 锡基、铅基合金金相组织应符合QC/T 516《汽车发动机轴瓦锡基和铅基合金金相标准》的规定。 铝基合金金相组织应符合《铝基合金金相标准》的规定。 1.3 钢背厚度公差 不超过0.15 mm。 1.4 总厚度公差 应符合表2规定。 1.5 平面度 应符合表3规定。 1.6表面粗糙度 1.7 合金层表面应光洁,不得有外来夹杂物、裂纹。 1.8 合金层与钢背应牢固粘合,结合处不得有夹杂物及分层脱开现象。 1.9 止推片表面镀锡(铜)层厚度为0.001~0.003mm,镀层应均匀,不得有镀瘤或未镀上等缺陷;不镀锡(铜)者应保证在有效期内不得锈蚀。 1.10 止推片不允许有锐边及毛刺。 2 检验方法及验收规则 2.1 产品须经制造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,才能出厂。 2.2 粘合检验 可用X光仪、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验或进行破坏性检验。 破坏性检验 可将止推片压弯到钢背相互贴紧,允许合金层有裂纹,不允许合金层与钢背有分层式脱开。 注:若钢背厚度大于3mm时,应先将钢背加工至不大于3mm后再进行破坏性检验。 2.3 平面度检验 采用平行平板自落法或加力法等。 a)自落法 将止推片放人光滑且相互平行的两平板间,此两平行平板间距为止推片理论最大厚度(即厚度上限值)加上平面度公差,止推片在其自身质量作用下能自由落下者为合格。 b)加力法 将止推片放人光滑且相互平行的两平板间,此两平行平板间距为止推片理论最大厚度(即厚度上限值)加上平面度公差的1/3,止推片在图纸规定的推力下顺利通过者为合格。 2.4 产品验收方法 订货单位抽验产品质量时,其抽验数量不多于每批交货数量的2%,但不少于5付,或由订货单位与制造厂商订。 抽验如有一个不合格时,应抽取加倍数量复检,如仍有一个不合格时,则不予验收。 3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 3.1 产品包装前应清洗干净,进行防锈处理。每个盒内应装入一组同机型、同规格的产品,应衬垫防震纸,附有合格证(合格证上应有检验人员签章和制造日期)。 3.2 包装盒上应标明: a)制造厂名(或厂标)、地址; b)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及数量; c)包装日期及防锈有效期。 3.3 用纸盒装好的产品装入木箱(或硬纸箱),箱内应有防潮措施,箱子总质量不应超过50kg。包装箱 3.4 包装箱上应标明: a)制造厂名、地址、发货站; b)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出厂日期; c)产品数量及总质量; d)收货单位、地址、到货站; e)“小心轻放”、“防潮”、“防压”等标志。 3.5 产品应放在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。在正常的保管下,自出厂之日起,制造厂应保证产品在12个月的有效期内不致锈蚀。 |